关于选拔2018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各学系、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规划纲要,根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苏教规〔2017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选拔2018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校长赴境外研修由校党委组织部另文组织。

一、研修类别、期限及资助

包括访问学者和团队研修(含高水平大学科研团队、应用型高校教学团队、管理团队)两种形式。访问学者一般12个月(已有半年以上留学经历人员再次派出可选择6个月),团队研修一般6个月。省财政资助12个月14万元人民币/人, 6个月10万元人民币/人。

二、名额分配

我校可推荐访问学者8人,科研团队(3-5人)1个。

三、推荐条件

(一)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11以后出生),科研团队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811以后出生)。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及以上职务者可放宽至硕士学位;高水平大学科研团队研修带头人应受聘正高级职务;应用型高校教学团队成员应为地方属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师;管理团队成员应为担任地方属高校部门负责人的双肩挑人员。

(三)境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原则上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世界顶级科学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7-2018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1),学科排名以2017-2018年度ESIQS学科排名为参照,允许提供其他评价体系的排名情况。

(四)申请人境外邀请函要求。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相关院系或研究机构出具。邀请函应明确研修起止时间及导师姓名、从事专业、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职称申请人的导师应具有正高职称。

(五)地方属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师申请访问学者可同时兼报应用型高校教学团队研修。地方属高校双肩挑人员申请访问学者还可同时兼报管理团队研修。

(六)外语要求。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德语(NTD):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法语(TNF):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英语专业不限)。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9-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5.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5.5分,托福61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3级。

6.对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作要求。

(七)获得过国家、省公费资助出境学习的人员,回校工作满3年后方可申请。曾获得过本项目资助出境的人员、正在国家和省公派留学资助期内的人员不予推荐。

四、申报材料

(一)《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访问学者)》、《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高水平大学科研团队)》(见附件23)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一册),各一式一份;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一份及Excel电子文档(见附件4)。

(二)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在泰晤士排行200强以外的高校或世界顶级科学研究机构,需提交其他排名或证明材料);(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ESIQS等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7)高水平大学科研团队需提交课题立项或结题证明材料复印件;(8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见附件5)。凡复印件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除上述装订成册材料外,请另行单独再提供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用于申请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1)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2)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见附件 5,一式四份);(3)研修方案及研修日程安排表(见附件6);(4)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件7)。

(三)请于330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材料交至一临院办。联系电话:02585038002E-maildylc6424@163.com

附件.rar

  

第一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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