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本科教材建设资助和奖励的有关规定

南京医科大学本科教材建设资助和奖励的有关规定

   教材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教材建设,规范教材管理,鼓励教师参加高水平教材的编写,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加强高校教材建设的要求和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的编写

各学院要鼓励学科教学名师、高水平专家主编或参加本科生教材编写工作,优秀教材应作为本科教学评奖评优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指标。围绕人才培养的目标,积极推进与行业合作编写实践教材;鼓励编写、出版不同载体和不同形式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和数字化教材;鼓励开发中外文双语教材,教学改革配套教材等。

1、编写申请:学校积极鼓励教师参加人民卫生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等国家级教材出版机构组织的规划教材编写工作;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教材编写申请表》,经学系(教研室、实验室)和所在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并报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

2、编写资助:凡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参加编写的教师,可根据编者在教材中担任的工作任务不同,给予相应的资助(附后),在此额度内可报销差旅、住宿、参考书等费用,学院可参照学校的标准给予相应资助。

教材类别

主编

副主编

编委

国家级规划本科教材

20000

10000

6000

江苏省级重点(精品)教材

16000

8000

4000

人卫、高教、科学社其他教材

12000

6000

3000

其他出版社出版的本科自编教材

每部资助总额4000

3、教材奖励:学校设立专项资金,奖励本科生教材建设的教师。根据教材的品质和影响,对编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教材类别

主编

副主编

编委

国家级规划本科教材

40000

5000

3000

江苏省级重点(精品)教材

8000

4000

2000

人卫、高教、科学社其他教材

6000

3000

1500

其他出版社出版的本科自编教材

2000

1000

500

 

 申请奖励的教材必须是已经正式出版的本科教材,教师在申请奖励时需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教材奖励申请表》和教材成品一份,经学系(教研室)初评,报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核,报校教学委员会审批后,给予奖励。其中国家级规划本科教材和省级精品教材的主编奖励视同教学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