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南医大研([2023]24号)文件要求,现将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必须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获得学位的学历教育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论文不得参评。
(二)本次评选不接受下列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由导师和分委会认定涉密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名额:
2025年推荐名额依据各培养单位学位授予基数和近三年优秀论文入选率、硕士论文抽检合格率综合分配。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候选名额不得超过所在学位评定分委会上一学年授予博士学位总数的1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候选名额不得超过所在学位评定分委会上一学年授予硕士学位总数的3%。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2025年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办法:
临床医学学位评定第一分委员会将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与推荐名额,组织推荐申报。评选时重点关注:论文评阅情况以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汇总表中体现的信息请务必核实无误)。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将所有推荐申报的学位论文予以公示。
四、材料报送:
1.符合盲审要求的学位论文(WORD、PDF格式,封面见附件2);(电子版)
2.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PDF格式,见附件2),导师签字后扫描上传;(电子版)
3.在读期间有专家打分和评阅意见的盲审评阅意见书(盲审提供)、外审专家评阅意见书(非盲审提供);(电子版)
4.学位论文相关科研成果(仅统计学位论文中所列论文发表情况)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上传。提交成果的知识产权必须属于南京医科大学;若为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导师须为通讯作者),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学位论文无关的其余材料不要提供。(电子版)
五、有关说明
1、报送材料请务必于2025年10月20日(周一)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涉及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一级学科名称: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代码:1002、专业学位代码:1051),相应学位类型二级学科名称、代码请详见二维码链接。

联系电话:025-68307610。
附件:
附件1:2025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docx
附件3: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