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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News
06
2026-03
第一临床医学院(康复、影像)顺利召开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 学院教学督导反馈会
3月4日,第一临床医学院(康复、影像)在一附院新大楼会议中心顺利召开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反馈会。十余名学院教学督导代表,常务副院长朱宏及内、外、妇、儿、康复、影像等学系/教研室负责人、教学秘书,教学办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第一临床医学院副院长黄华主持。黄华副院长首先介绍了过去的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的总体教学情况,并结合日常教学规范和2026年11月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筹备工作,重点部署了下学期督教、督学、督管工作的最新要求。会上,督导专家逐一反馈了上学期督导工作中发现的值得推广的教学亮点,同时也主要指出了我院临床教学分别在教师、学生、管理三方面亟待改进的痛点和难点,并给与了相应优化策略和建议。各学系/教研室出席人员全程认真听取并记录了反馈意见。常务副院长朱宏最后总结讲话。他感谢全体督导组不辞辛苦,对学院教学工作的不懈付出。同时他强调,各学系、教研室应以督导反馈意见为抓手,积极思考,努力补齐短板,持续提升我院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为我校专业认证奠定坚实基础。(文字/陈丽灵;图片/陈丽灵;审核/黄华)
03
2026-03
开学巡课夯基石 暖心慰问启新程 ——第一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全面开启2026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
2026年3月2日,春季学期开学首日。为确保教学工作平稳高质运行,第一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赴第一附属医院、五台校区及江宁校区,深入教学一线开展巡课听课与教师慰问活动。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书记丁强、院长刘云一行实地察看了“天元创新班”临床课程授课现场。在与任课教师的交流中,详细了解了教学准备情况;在与学生互动时,勉励同学们要胸怀“国之大者”,将个人成长融入国家卫生事业发展,在勤学笃行中练就过硬本领。开学首日,全院教学秩序井然,展现出蓬勃向上的新气象。下阶段,学院将以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为抓手,紧扣学校“十五五”规划蓝图,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强化全过程质量监控,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医学人才筑牢根基,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文字/冯慧敏;图片/一附院;审核/黄华)
05
2026-02
清华大学临床医学院学子来院交流
2026年2月4日下午,清华大学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一行十人来我院参观交流。部分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座谈会,会议由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管园园主持。管园园常务副书记对清华学子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医院的发展历程、学科优势及未来战略方向。第一临床医学院副院长、一附院科技处处长张雪静重点围绕科研平台建设与“医工结合”创新模式展开介绍,强调医院高度重视跨学科融合,积极支持具有工科背景的复合型人才投身智慧医疗、生物材料、医学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研究,并提供转化支持平台。一附院人事处李思老师为大家介绍了近年来实施的“名校优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及博士后工作站相关政策,以及青年人才成长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支持政策,涵盖编制保障、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全方位支持措施。本次清华大学来院交流的学生主要是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和医工交叉专业的硕士和博士,随后双方进行了座谈交流。此次交流活动加深了清华学子对我院科研环境、人才政策和发展前景的了解,为吸引高层次医工交叉人才来院提供了桥梁。(撰稿、图片/冯慧敏;审核/黄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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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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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
03
临床医学学位评定第一分委员会2026年6月份批次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通知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南医大校〔2020〕2号)的要求,请第一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东南大学、金陵临床医学院2026年6月份批次提交毕业及学位申请的各类研究生(符合条件的2023级及以前延期毕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2023级及以前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主页中“学位”栏目中的相关通知https://yjsy.njmu.edu.cn/tzgg_19159/list.htm。现将临床医学学位评定第一分委员会2026年6月份批次毕业及学位申请程序时间、内容、要求通知如下:时间内容要求3月2日-6日16:00前毕业申请拟通过“双优程序”、“无成果”通道申请学位的,须在此之前同时完成毕业申请和相应通道申请登记。具体通知详见下方注2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南京医科大学网页融合信息门户进入)提交毕业申请,批次选择2026年6月批次。导师、学院、学位办分级审核。迟交申请者均需参加论文盲审。校外登录需首先登录南京医科大学VPN,https://webvpn.njmu.edu.cn/portal/#!/login学位论文一般应为公开,如因课题为省级以上保密课
10月
13
第一临床医学院(康复、影像)党委关于开展网络教育名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办公室: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响应新时代背景下对数字思政建设的要求,加快数字赋能学校网络思政教育工作,第一临床医学院(康复、影像)党委现开展网络教育名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聘任条件聘任对象面向第一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院、影像医学院)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党务工作干部和专业课教师等,应具备以下条件:1. 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网络育人成效明显、作风务实清廉;2. 能够承担理论宣传教育、网络热点阐释、网络作品创作、网络人才培养、网络阵地建设等任务;3. 优先考虑专职从事大学生思政工作的教职员工,在课程思政、医学科普等领域已经形成个人特色品牌的教职员工。二、任务职责1. 理论宣讲教育。以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2. 网络热点阐释。围绕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度阐释政策及理论,强化网上正面宣传引导。3. 网络思政课程。结合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
09月
28
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微专业招生简章
第一临床医学院微专业2025年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双千”计划以及学校微专业建设相关要求,为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发挥促就业实效,助力培养医学生复合型人才,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一临床医学院获批开设“睡眠医学”、“透析血管通路技术与创新”、“免疫介导疾病的系统医学”三门医学微专业,现面向在校生选拔部分学生修读。具体办法如下:一、招生计划微专业名称招生人数(人)学分睡眠医学308透析血管通路技术与创新3010免疫介导疾病的系统医学3015注:微专业不属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范围,为非学历教育。学校将其上报教育部备案入库,经审核通过后可在学信网进行查询认证。完成修读并取得证书后,其学习经历和能力提升仍可获得用人单位认可。二、报名条件主专业所修课程没有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 2.5分以上,所属年级不为2025(即不是大一新生),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微专业。各微专业分别设置的额外报名条件详见https://5f2ow79p.mh.chaoxing.com。三、学籍管理修读微专业学生的学籍信息不变更,由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管理。学生修读微专业的课程成绩不影响主修专业
09月
16
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学系、教研室及相关老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6号)、《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苏高师培函〔2025〕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下半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岗前培训的对象为学校新入职的及以往未参加岗前培训的在职在岗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含师资博士后、引进人才)、其他专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以及附属医院从事临床教学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医师、技师、护师、药师、工程师系列职称人员(社会化规陪学员除外)。以往参加省统一培训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今年岗前培训相关科目的补考,考试成绩合格视为补考通过。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可以不参加培训。二、培训内容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与法律、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自2024年下半年开始改版,目前已全部使用新版教材。培训教材为《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高等教
09月
16
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系、教研室及相关老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和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7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5〕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南京医科大学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包括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附属医院中承担学校临床带教任务的人员,以及学校正式聘用,并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产业兼职教师。二、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一)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
02月
14
关于开展 2025 年高校“青蓝工程”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 ”培养对 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4号),现将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 ”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名额2025年,面向全校选拔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6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3名,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2个。二、培养周期和资助额度培养周期 3 年。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教育厅资助50% ,所在高校统筹50% ,优秀教学团队 中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并予以立项的,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自 筹。三、选拔要求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申报条件、选拔程序、支持方式和考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 扬教育家精神,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2.“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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