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教师英语强化培训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高校教师英语强化培训的通知
 
为提高高校教师英语水平,更好地推进“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高校教师英语强化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申请赴境外研修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校长,应符合《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教师〔2011〕21号)规定的条件,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二、培训名额
拟培训高校教师800人左右,其中部属高校每校10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每校15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每校12人,其他本科院校每校8人;国家和省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每校6人,其他高职院校每校3人。
  三、培训单位和培训时间
  培训单位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和江苏师范大学。培训时间为9月底至11月底,脱产学习2个月。各培训单位的学员名单和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
  根据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考试大纲,结合境外研修的实际需要,强化英语阅读、口语、听力、写作训练。
  五、培训经费培训费由我厅安排,标准为3500元/人,我厅按各培训单位实际培训人数核拨。其他费用自理。
六、培训要求
(一)各校要从实施境外研修计划的大局出发,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本次培训,并于617日前将《2013年高校教师英语强化培训学员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电话:025-85038002E-mail:dylc6424@163.com。参训学员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按时、全程参加培训,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二)学员入学时,统一进行英语水平摸底测试。各培训单位可根据学员英语水平,开展分层次教学。培训结束,统一组织学员参加培训结业考试。
七、其他事项
所有学员应参加今年12月举行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请各培训单位于10月上旬统一办理学员报考手续,有关具体事宜请直接与南京大学考点联系,联系电话:025-83593330。学员报到时务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1寸标准证件照,以供报名时使用。
 
附件:2013年高校教师英语强化培训学员汇总表高校教师英语培训附件.xls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