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职工为子女投保的通知
各分工会、工会直属小组:
为解除广大教职工的后顾之忧,经职工医疗保险招标小组争取,得到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支持,为教职工子女提供一份医疗平安保险的机会。具体说明如下:
1、险种为“职工子女平安保险及附加住院医疗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保险范围:出生满3个月至22周岁,身体健康,未参加工作的职工子女(出国不保)。
3、保险期限:1年。
4、保费:100元/人、年。财务处根据职工确认的投保名单从7月工资中代扣。(投保日期从今年7月20日零时起)
5、相关保险责任:
⑴疾病身故,保额1万元/人、年(疾病身故);
⑵意外伤害医疗,保额0.2万元/人、年(符合南京市医保的合理医疗费用,50元免赔,100%赔付);
⑶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保额6万元/人、年(符合南京市医保的合理医疗费用,分档累进给付);
⑷附加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万元/人、年 (意外身故和残疾,累计赔付最高1万元/人/年;身故:100%赔付;残疾:按残疾等级比例赔付)。
本保险的解释权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史红云 025-84470831 13915984663
6、请将本单位投保的教职工子女信息汇总并填写《南京医科大学职工子女投保登记表》,于
南京医科大学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