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进工作人员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关于对新进工作人员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对已满见习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管理人员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聘对象

新分配工作的人员中,工作满三个月的已取得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初聘中级职务,工作满三个月的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一年的本科生初聘初级职务。

二、初聘办法

个人对见习期间的工作进行小结。所在学系(科室)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各二级单位统一报校人事处审核。初聘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管理人员需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未通过新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初聘。

三、联系方法

请各新进人员于328日下午5点前将《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纸质版1份,双面打印)经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并盖教研室公章后报送至一临院办(门诊141407室,内线6424)。

附件: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doc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63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