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首届江苏省“青年双创英才”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树立和表彰在推进“两个率先”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青年创新创业典型,在全省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团省委将联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开展首届江苏省“青年双创英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推荐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标准

  1、年满18周岁、不满40周岁(1976年4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出生)的江苏籍或在江苏工作满2年以上的外省青年;

  2、爱党爱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期江苏精神;

  3、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创造,创新创业领域符合江苏产业发展鼓励方向。

  4、创办或领办企业注册地为江苏省,企业实际运营半年以上,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成长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帮助和支持青年创业就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5、如无实体企业,需拥有实际创新成果,紧紧围绕创新型省份建设,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二、评选机构

  成立首届江苏省“青年双创英才”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主任、副主任由主办单位领导担任,委员由上述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城工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工作。

  成立首届江苏省“青年双创英才”评选活动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投票评选。评委会由组委会主任、副主任、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等担任。

  三、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各市经信、教育、科技、人社、人才部门根据平时掌握情况给团市委推报一定数量的优秀双创青年,各团市委综合各方面意见,择优推荐10名人选,其中农村创新创业青年4名。省级机关团工委推荐5名人选。各省部属高校、企业、科研院所推荐1—2名人选。

  2、社会举荐和自荐。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荐和优秀青年自荐,凡符合条件者,可向当地团委推荐。

  3、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周一)前。

  四、推荐材料

  1、首届江苏省“青年双创英才”推荐表。纸质件和电子版。

  2、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①事迹详细材料:着重介绍自主创新创业典型事迹,创新成果及应用情况介绍,经营、管理企业的成功做法,参与公益活动的有关情况等。采用通讯体裁,3000字以内。②事迹简介:字数不超过1000字,内容真实,文字简炼。③个人简介:字数为300字左右,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工作(学习)简历;获得主要奖项和社会荣誉。

  3、照片。电子版。1张免冠证件照,2张工作生活照(配文字说明)。

  4、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

  5、我为青年创新创业建言献策(选交,1000字左右)。电子版。鼓励创新创业者用精辟的语言书写自己平时的所思所想,积极为解决当代青年创新创业所存在的问题建言献策,更好地促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带动更多青年积极投身创业创新实践。

  五、评选步骤

  1、推报人选。

  2、资格审查及初评。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组委会根据推荐人选的事迹情况及推荐单位意见综合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遴选确定40名候选人。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3、公示及网络投票。组委会办公室将40名候选人名单及其事迹向社会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期间,如遇异议或发现有问题的,经核实后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同时,公众可以参与网络投票。

  4、答辩评审。组委会举办候选人答辩评审会。评委会成员听取候选人自我介绍和回答提问,在参考公示反馈意见、网络投票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首届江苏省“青年双创英才”。

  5、表彰宣传。“五•四”前,公布首届江苏省“青年双创英才”的评选结果,举办颁奖典礼,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宣传。

  联系人:王铭泽

  联系电话:025-86869732

  电子信箱:twsjb@njmu.edu.cn

  办公地址:行政德馨楼B126

  附件1:首届江苏省“青年双创英才”推荐表
  附件2:事迹详细材料(样张)
  附件3:事迹简介(样张)
  附件4:个人简介(样张)
  附件5: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1-5.doc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