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教研室:
为进一步贯彻学校“人才强校”战略,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推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把学校建成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南京医科大学名医”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南医大人﹝2013﹞28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南京医科大学名医”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条件
参见《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南京医科大学名医”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南医大人﹝2013﹞28号,附件1)。同一人员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项。
二、评选程序与步骤
1.学院或附属医院推荐。学院或附属医院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师资队伍建设分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2。各单位在评审推荐中应坚持标准,择优推荐,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同时将推荐表格和相关辅助材料报送学校。
2.同行专家推荐。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审拟定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在全校同行专家范围内进行同行推荐。
3.专家评审。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组织评审会,由学院汇报候选人情况,委员会专家根据候选人实际情况和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提出拟推荐人选。评选结果经校务会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表彰。学校发文公布“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名师”、“南京医科大学名医”获奖名单,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三、评选工作要求
开展教学名师和名医评选表彰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教学和医疗工作,激励广大教师投身一线教学和医疗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临床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推荐,真正让优秀的教师脱颖而出,发挥好对全校教职医护员工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6月10日下午5点前
2.“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名师”推荐材料包括《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名师推荐表》(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名师推荐人选汇总》(附件4)、附件材料(制定目录并装订成册)、200字以内个人简介(附件5)、电子照片各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dylc6424@163.com,纸质版交至一临院办。
2.“南京医科大学名医”推荐材料包括《南京医科大学名医推荐表》(附件6)、《南京医科大学名医推荐人选汇总》(附件7)、附件材料(制定目录并装订成册)、200字以内个人简介(附件5)、电子照片各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dylc6424@163.com,纸质版交至一临院办。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