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十二批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的通知

各学系、教研室: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发挥高层次人才在一流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我校今年继续开展校特聘教授遴选工作,现就第十二批校特聘教授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按照南医大人〔2014〕48号《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岗位遴选与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校人事处网页)。

二、推荐名额和资助方式

校本部各单位限推荐2人,各直属附属医院限推荐2人,各非直属附属医院限推荐1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学校编制、在校本部工作人选,津贴由学校承担;学校编制、在医院工作人选,以及医院编制人员,津贴由所在医院承担。

三、聘任程序

1.凡符合应聘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上报有关材料,由各单位对照《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岗位遴选与管理办法》中“第三章 应聘条件”进行审核,将符合应聘条件的申报者向学校推荐。

2.学校组织同行专家对应聘材料进行评议。

3.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对应聘人选进行会议评审,组织应聘人竞聘答辩,推荐拟聘人选。

4.校务会对拟聘人选进行审议,通过后予以聘任。

四、材料上报和时间要求

应聘人员提交《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申请表》纸质表格一式3份、电子版;《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版;附件材料装订成册1份,其中包含学历学位证书、教学、科研项目立项批件、论文论著、专利授权书、获奖证书等,以上附件材料提交复印件。

请将申报材料于6月13上午10点交至一临院办。Email:dylc6424@163.com 。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申请表》.doc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岗位遴选与管理办法》和《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岗位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6年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