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
各级聘任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教师职务基本要求,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教师三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教师三级岗位:
1.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2005年12月31日之前评聘),且博士点学科需为博士生导师、硕士点学科需为硕士生导师,教学科研任务饱满;
2.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2009年12月31日之前评聘),且博士点学科需为博士生导师、硕士点学科需为硕士生导师。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全国优秀教师;
(4)江苏省“333”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5)获“六大人才高峰”A类资助者;
(6)省级教学名师;
(7)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8)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与研究中心带头人;
(9)校聘特聘教授(A、B类)称号获得者;
(10)国家级精品课程带头人;
(1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带头人;
(12)国家级科技进步等三大奖项二等奖(排名前二)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一)获得者;
(1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名第一)获得者;
(14)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获得者;
(1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二等奖(排名前二)或三等奖(排名第一)获得者;
(16)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获得者;
(17)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名第一)获得者;
(18)作为负责人获得三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项目子课题、863项目等)资助者;
(19)国家专业学术团体(学会)副理事长(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任职或省级专业学术团体(学会)理事长(主任委员);
(20)国际SCI期刊或国家核心期刊(以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为准)副主编及以上任职;
(21)以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大于5.0的学术论文三篇或影响因子大于10.0的学术论文一篇者。
3.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2009年12月31日之前评聘),且博士点学科需为博士生导师、硕士点学科需为硕士生导师。任现职以来,同时具备下列二项条件者:
(1)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荣誉获得者;
(2)“青蓝工程”创新团队带头人;
(3)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带头人;
(4)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带头人;
(5)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人选;
(6)获“六大人才高峰”(B、C、D类)资助者;
(7)“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
(8)江苏省“135工程”医学重点人才,或“科教兴卫工程”领军人才。
4.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2012年12月31日之前评聘),且博士点学科需为博士生导师、硕士点学科需为硕士生导师。任现职以来,同时具备上述第2项中所列二项条件,或同时具备上述第2项中所列一项条件、第3项中所列二项条件;
5.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且在国外知名大学取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的海外引进人才;
6.为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或业绩特别突出者,可以申请参加特别评审。
三、教师四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任务饱满。
四、教师五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教师五级岗位:
1、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6年(2009年12月31日之前聘任),且硕士点学科需为硕士生导师,教学科研任务饱满。
2、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3年(2012年12月31日之前聘任),且硕士点学科需为硕士生导师,教学科研任务饱满。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荣誉获得者;
(2)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选;
(3)获“六大人才高峰”(B、C、D类)资助者;
(4)获江苏省“青蓝工程”项目人选;
(5)江苏省“135工程”医学重点人才,或“科教兴卫工程”领军人才,或省级临床重点学科带头人;
(6)国家级科技进步等三大奖项三等奖(排名前五)或省(厅)级以上科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四)、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获得者;
(7)作为负责人获得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项目子课题、863项目等)资助者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者;
(8)国家专业学术团体(学会)委员及以上任职或省级专业学术团体(学会)常委及以上;
(9)国际SCI期刊或国家核心期刊(以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为准)编委及以上任职;
(10)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影响因子大于3.0的学术论文二篇者或5.0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五、教师六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教师六级岗位:
1、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5年(2010年12月31日之前聘任),教学科研任务饱满。
2、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1年(2014年12月31日之前聘任),且硕士点学科需为硕士生导师,教学科研任务饱满,任现职以来,具备教师五级岗位第2条的条件中一项者。
六、教师七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任务饱满。
七、教师八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1、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2009年12月31日之前聘任),承担理论教学任务,参与科研项目。
2、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2012年12月31日之前聘任),承担理论教学任务。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学术论文2篇或以上。
(2)主要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二)或主持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八、教师九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1、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2010年12月31日之前聘任),参与教学科研工作。
2、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2013年12月31日之前聘任),承担教学任务。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主要参加院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并准予结题。
(2)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核心统计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九、教师十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任务饱满。
注:临床教师均填写:《教师岗位申请表》,其他医技人员填写《非教师岗位申请表》
附件:封面格式
申请人姓名:
所在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讲师(副主任医师)、讲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副教授(主任医师)、教授(副主任医师)、教授(主任医师)
所在学科:
申请岗位等级:教授专业技术岗位三级、四级;副教授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六级、七级;讲师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主任医师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岗位七级;主治医师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第一页基本信息;申请岗位
岗位名称:同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岗位等级:同申请岗位等级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doc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