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

关于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党总支(分院党委),各学系、教研室:

为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优良师德,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医大委〔20178号文)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 现就本次评选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三育人”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立德树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三育人”工作,全体教职员工有较强的育人意识和较好的育人氛围,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育人活动,成绩突出。

2.“三育人”先进个人

1)爱岗敬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全过程。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在“三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

3)以学生为本,关爱学生,热情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近四年中至少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评选范围

1.“三育人”先进个人:校本部在职教职工(含学校编制和人事代理);校本部从事教学或学生管理服务一线工作满5年的其他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二级单位自聘人员、直属附属医院非学校编制的在职职工)。

2.“三育人”先进集体:一临范围的学系、教研室、实验室、中心、科、室等二级单位以下的基层单位。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配额,本院可推荐“三育人”先进集体1-2个、先进个人8-9人。

四、推荐和评选办法

1、推荐办法。 “三育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由各学系、教研室组织推荐,并经所在党总支(分院党委)审核同意。原则上既往获得同类奖项者不再推荐。

2、本院申报名额分配。

1)“三育人”先进个人:

外科学系 1-2人;内科学系 1-2人;

检验医学系 0-1人;影像医学系 0-1人;

肿瘤学系 0-1人;中西医结合学系 0-1人;

病理学系 0-1人;

学系外单列教研室 0-1人;

行政、教辅、学工岗位人员1-2人。

2)“三育人”先进集体:自行推荐,不限名额。

3、评选办法。由第一附属医院和第一临床医学院党委联合组成评审领导小组,对本院推荐者进行集体评议,择优确定报送学校评审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

五、申报要求

1.截止时间:2017201765日(周一)。

2.上报要求: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三育人”先进集体申报表》、《南京医科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2或下载校工会网页http://gonghui.njmu.edu.cn/公告栏),纸质材料1份报送一临党委(院本部门诊大楼1414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一临党委邮箱:yldw@njmu.edu.cn。联系电话:6434(内线)。

3.材料要求:填写《申报表》中“主要事迹”一栏时,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以要点形式写出主要工作和相关成绩,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


附件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三育人”先进集体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