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教研室: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187号)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我校全职在岗人员,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
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不得推荐。已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省突贡专家。
二、选拔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卓著,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教学科研成果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2.高技能人才。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技术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职业技能水平。在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业绩突出,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甚至全国某一领域有较大影响;或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获得过江苏技能大奖、江苏技能状元称号,以及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荐指标
我校可推荐2名专业技术人才,1名高技能人才。各二级单位限推荐1名专业技术人才,1名高技能人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申报材料和要求
1.《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下载及填写说明请看附件1),并报送电子文档(RPU格式):今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仍采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特贴专家选拔信息采集软件,请申报人员下载相关软件并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在打印装订纸质材料时,请将封面更改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登记表》。
2.推荐人选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获得的奖励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著复印件(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论著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主要章节);其他能证明推荐人选突出业绩的材料。附件材料须编辑目录,装订成册。
《专家情况登记表》与附件材料分开装订,并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封面见附件2。报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3.《专家业绩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学院盖章,不装入档案袋)
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21日上午10点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一临院办,邮箱:dylc6424@163.com。
附件3: 2018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人员业绩汇总表.doc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