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教研室: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202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六大人才高峰”2013年资助项目(第十批)、2014年资助项目(第十一批)。
2012年(第九批)及以前的资助项目,如要申报2018年的“六大人才高峰”,需进行项目总结梳理、提交结项申请。第十批、第十一批“六大人才高峰”项目今后不再安排结项手续。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果,获得的奖励,技术成果的转化等;
2.人才建设情况,包括高层次人才培养,人才团队建设,后备人才成长,人才及团队获得的奖励等;
3.经费使用情况,资助经费的使用,配套资金的安排等;
4.其他与人才高峰建设有关的情况。
三、结项材料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结项工作,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附件1)和《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统计表》(附件2,A3纸打印,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提交项目结项报告,提供项目成果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结项报告和项目成果证明材料需统一装订。结项材料不再退还,请自备底稿。请于6月12日下午5:00前提交到一临院办,联系电话:85038002。邮箱:dylc6424@163.com。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