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基本条件

    为规范研究生毕业申请和学位授予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和服务贡献评价导向,更加科学设置学位授予标准,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科技部印发的《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基本条件》(文件如下)

   注:目前在校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研究成果要求可以按最新的《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基本条件》或《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例(2019版)》规定执行。


附件: 

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基本条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