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根据《关于开展第五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的通知》(南医大校〔2022〕141号)要求和我院具体实际,现将第五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布置如下:
一、岗位聘任总量及结构比例
本次岗位聘任总量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我校在册、在岗人员总数确定,2021年12月31日前已聘任教师二级岗位者不在此次聘任范围内。
1.教师岗位:正高二、三、四级岗位比例2:4:4;副高五、六、七级岗位比例3:3:4;中级八、九、十级岗位比例3:4:3。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正高三、四级岗位比例4:6;副高五、六、七级岗位比例3:3:4;;初级十一、十二级岗位比例 5:5。
二、岗位聘任条件
1.教师三级及以下岗位设置与聘任按《南京医科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附件1)及《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附件2)执行。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条件按《南京医科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附件3)执行。
三、资历、业绩认定
本次岗位聘任,申请人员的任职资格、资历、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获奖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和出版时间等,均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四、时间安排
所有教职员工者均须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附件4-5),本人签字后纸质版请于11月24日(周四)下午5:30前交至一临党政办(1号楼14楼1407室),《岗位申请表》、《申聘人员汇总表》(附件6)、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平级申报无需提供附件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dylc6424@163.com。如有疑问,可咨询一临党政办:68307596(外线)、6424(内线)。
其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rar。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