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南京医科大学相关工作部署,现将2026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读2025 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能够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正在承担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生,不得重复申报。每位研究生在硕士、博士学段各仅限承担 1 项创新计划项目。
(二)项目与申请人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研究方向相关,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可行,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创新性,预期成果符合实际。原则上,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 年。申请人导师应对项目申请内容进行指导、审核,保障项目研究的创新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三)申请人须具有较好的学术素养和创新意识,无学术道德失范及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二、申报名额与资助标准
本年度项目设置创新创业类、产教融合类,两类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总限额240 项,其中创新创业类 190 项、产教融合类 50项。
根据省、校有关经费管理相关规定,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 0.8 万元,产教融合类计划参照自然科学类标准执行。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于6 月 10 日24:00前向所在学院提交《项目申请书》(附件 1)。产教融合类项目申请人还需填写《校企合作备案表》(附件 2),签字后提交。报名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ZWp1Rkp3UWx2RWdM(请将链接网址复制,用电脑浏览器打开后提交信息和附件)
(二)学院评审。学院将严格开展意识形态、科研伦理、学术诚信及保密安全审查,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公示不少于3 日后报送研究生院。创新创业类指标分配详见(附件 3)产教融合类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查汇总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评审。
创新创业类项目申请人研究生在读期间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校级及以上奖项;产教融合类项目依托企业配套经费、产业教授指导、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平台开展研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研究生院评审与报送。研究生院组织审核与评审,对所有拟申报项目公示不少于5 个工作日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四、结题管理
(一)结题时限:项目须在研究周期内完成结题,结题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二)结题要求
1、完成申报书约定的全部研究任务,提交完整结题报告、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2、创新创业类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学校学科竞赛项目认定清单(南京医科大学2026年学科竞赛项目认定清单:https://jwc.njmu.edu.cn/2026/0408/c842a299363/page.ht)范围内的A 类和 B 类赛事(含校级及以上选拔赛),结题需提交相关证明;
3、产教融合类项目负责人结题,除满足第 2 点要求外,还可提供以下任一材料完成结题:与企业联合申报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证明、与企业联合申请专利的受理或授权证明、与企业联合发表的科研论著(至少 1 篇)
五、其他事项
(一)所有立项项目将作为学校学科竞赛培育项目,各项目申请人团队需积极参加学科竞赛。
(二)竞赛获奖情况将作为课题组后续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立项重要依据。指导研究生(排名第一)获得学科竞赛项目认定清单范围内的A 类和 B 类赛事奖项的导师,下一年度可优先推荐 1 名研究生。
(三)项目负责人应对照申请书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教育厅将予以撤项,并由培养单位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存在剽窃他人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按期结题;结题验收“不合格”。
(四)项目负责人导师要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对项目研究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加强对研究生科研实践能力的培养。若所指导研究生出现上述第(三)点情形,三年内不得推荐研究生申报本项目。
(五)项目发表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验收材料。
联系电话:025-68302733,内线:2733
联系人:李老师、马老师、任老师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