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引进

 

南京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

      为了落实《南京医科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和2020年发展展望》,贯彻“人才兴校”战略,吸引更多优秀的海内外人才来我校工作,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集聚一支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队伍,为学校跻身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医科大学奠定人才基础,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南京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学科整体发展规划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省级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新兴学科倾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择优录用。积极引进研究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前沿的一流学科带头人和极具潜力的学术带头人。

二、高层次人才的条件和待遇

     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四类:㈠“两院”院士;㈡校聘特聘教授;㈢学科带头人;(四)学术骨干。

㈠“两院”院士的条件和待遇

1.应聘条件

应聘的“两院”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岗位职责

⑴负责制定本学科的发展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力争带领本学科进入国家级重点学科行列;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本学科在国内、国际上的水平和地位;

⑵指导并帮助学科骨干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863”、“973”等学科重大项目,并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

⑶积极指导青年骨干教师,建设一支优秀的学科梯队;

⑷指导一定数量的博士研究生,并为本科、研究生开设12门本学科的核心课程。

3.引进待遇

①院士来校工作后,除正常的工资福利外,学校每年提供20万元院士津贴,院士津贴按月支付;

②学校为院士优先安排办公、科研用房,配备2名科研、行政助手,配专车;

③学校提供50万元安家费,并提供18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④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00万元,并积极协助院士申报国内外重大项目,对申请到的科研经费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享受科研津贴。

㈡校聘特聘教授的条件和待遇

⑴应聘条件

学校全时特聘教授的招聘条件、岗位任务根据《南京医科大学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⑵引进待遇

①引进的特聘教授享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

②学校一次性提供20万元安家费;

③学校提供60万元购房补贴,每年补贴10万元,连续补贴六年;

④学校为特聘教授优先安排科研和办公用房;

⑤学校设立年津贴6万元、10万元两类特聘教授岗位;

⑥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50-200万元人民币;

⑦学校为引进的学科带头人配备学术助手,对引进的学科带头人配偶的调动和落实工作、子女入学,由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尽量帮助解决和落实。

⑵岗位职责

①能够讲授本专业的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②参与所在学科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学位点建设,帮助所在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

③协助所在学科积极争取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力争取得重大的标志性成果;

㈢学科带头人的条件和待遇

⑴应聘条件

①学科带头人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②学科带头人在所在学科领域内研究水平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并且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学科前沿的综合协调能力;

③具有争取和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者国际重大合作项目的能力;

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学术品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⑵岗位职责

①开设并讲授本专业的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②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领先水平;

③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④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一支创新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⑶引进待遇

①引进的学科带头人享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

②学校提供10万元安家费;

③学校提供50万元购房补贴,每年补贴10万元,连续补贴五年;

④学校为学科带头人优先安排科研和办公用房;

⑤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50万元人民币;

⑥学校为引进的学科带头人配备学术助手,对引进的学科带头人配偶的调动和落实工作、子女入学,由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尽量帮助解决和落实。

㈣学术带头人的条件和待遇

⑴应聘条件

①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优秀博士后,年龄在35周岁左右。

②对学科建设和所从事专业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促进本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本研究领域权威刊物上发表过多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⑵岗位职责

①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研究生;

②积极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开展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协助学科带头人加强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

⑶引进待遇

①学校提供20万元购房补贴,每年支付10万元,分两年付清;

②学校提供安家费10万元;

③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30万元;

㈤学术骨干的条件和待遇

⑴应聘条件

①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②具有本专业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能;

③在本专业取得比较显著的成绩,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过多篇系列学术论文,主持过省级以上的课题或获得过省级以上的成果奖。

⑵岗位职责

①开设并讲授本学科的核心课程,指导研究生;

②申请并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在本学科的某一研究方向上,做出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

③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和规划,协助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方向上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⑶引进待遇

①学校提供20万元购房补贴,每年支付10万元,分两年付清;

②学校提供安家费2万元;

③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

如果引进高层次人才已经享受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则不再享受学校其它有关住房待遇,引进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货币化补贴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设立引进高层次人才贡献奖

为了增强广大教师和管理工作者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质量和效益,学校设立引进高层次人才贡献奖,以奖励在引进高层次人才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教职工。引进高层次人才贡献奖奖励力度为3000元~20000元,评选工作采取不定期评选的形式,评选首先由学院推荐候选人,人事处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绩进行初审,最后报校务会讨论决定或校长审批。

四、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程序

㈠公开招聘或推荐

学校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研究确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类型,由人事处向国内外发布招聘启事或采取其它招聘方式,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向学校推荐合适人选。

㈡提交相关材料

应聘者向招聘学院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任职证明、代表性论文论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以及个人要求等相关材料,由学院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有关材料一同报学校人事处初审。

㈢专家考核

学校组织有关校领导、校内外专家、人事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考核小组,以面试或通讯评审的方式对引进人才的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引进学校特聘教授还需要经过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院士不受以上程序限制。

㈣学校审批

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经学院研究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或校长批准,最后根据有关程序进行审批。

㈤签约

学校及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学校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高层次人才相关的目标责任和福利待遇。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

㈠为了避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中的“重引进,轻管理”的现象,切实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医疗和学科建设中的作用,必须加强人才引进后的管理工作。

㈡引进人才必须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明确引进后近三年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学校建立高层次人才档案,并及时了解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最新进展。

㈢各学院要积极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各方面的便利条件,及时督促检查高层次人才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并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㈣学校加强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考核。人才引进后的第四年学校将根据既定的目标和任务组织一次中期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反馈,人才引进后的第六年学校将组织一次全面考核和评价。

㈤学校要强化对高层次人才的评估意识,逐步完善人才评价和考核体系,要不断提高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质量和水平,为学校跨越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六、附 

本意见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学校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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