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位教职员工:

为了科学和客观评价我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与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完成,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2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与等次

年度考核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程序规范、注重绩效”的原则。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年度考核应以平时考核考勤为基础、以履行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重点考核教学、科研、教书育人等工作业绩;管理岗位人员要结合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重点考核勤政廉政情况;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履行本岗位职责,服务育人的表现。具体标准如下: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制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精通业务,工作勤奋,锐意进取,有改革创新精神,表现突出,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成绩显著。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不包括不确定等次人员)的15%以内(具体名额参照附件1),各二级单位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15%以内。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者须从绩效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

2.合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制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存在某些失误。

4.不合格: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错误,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考核程序

1.学校成立考核委员会,领导学校考核工作,人员如下:

      主任:王长青  沈洪兵

      成员:石金楼  王瑞新  鲁  翔  王  林  李建清  马水清

            唐金海  徐  珊  赵  俊  胡志斌  季  勇  沈瑞林

            王兴东  陈  伟  苏  

2.中层干部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照《南京医科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南医大组〔201541号),撰写年度主要工作业绩简述(不超过300字);学校内设学院、由学校管理的附属医院的领导班子针对党的建设、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师资建设、学生工作等六个方面的工作和业绩,撰写中层领导班子业绩总结。测评前,上述材料党委组织部将统一在学校内网公布。考评过程中,各学院、体育部、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医药实验动物中心、康达总公司、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人在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述职,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机关各部门、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转化医学研究院及离退休工作处负责人的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召开全校学系(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副教授、副科级以上干部、教代会代表会议,上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会议上述职,与会者民主测评。正、副调研员向组织部提交《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中层干部的考核。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执行,最终结果报校党委研究审定。

3.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科级及其以下管理岗位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对照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各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在一定范围内交流或述职,开展民主测评。考核领导小组综合个人总结、民主测评及平时工作情况,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级,报校考核委员会审定。

2017年新进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具有原工作单位,在我校及原单位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具有原工作单位,且在我校及原单位累计工作时间累计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确定等次,其年度总结应涉及在原单位及我校的工作情况。

4.根据考核结果,各类人员下一年度工资、津贴发放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5.校领导考核程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另行安排。

四、时间安排

1. 20171228日至2018152359,个人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同时,中层领导班子业绩总结和中层干部业绩简述(300字)电子版需于201815日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njmu.edu.cn),中层领导班子总结纸质版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期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2. 201818日至122359分,各单位组织考核,在考核系统内评定等次

3. 2018112日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个人进入校网主页双面打印《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本人签字后交至一临院办(门诊141407室)。

五、注意事项

1. 2017年年度考核采用网上填报考核内容并评定等次。教职工个人从校网主页的网上办事大厅登录个人信息化系统,在左侧的“可用应用”中点击年度考核,进入相应模块填写并提交《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科级及其以下管理岗位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提交的考核登记表由考核小组所在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系统中评定等次。评定等次后转考核委员会(小组)、单位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转回个人双面打印、本人签字,交由考核小组所在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部门统一收齐后交人事处。

中层干部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信息化系统中的年度考核模块填写提交《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经中层干部考评程序和校党委研究确定评定等次后,由党委组织部在网上系统中录入等次,转考核委员会(小组)、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转回个人双面打印、本人签字,交党委组织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统一收齐后归档。

2.年度考核要科学运用民主测评结果,既要将其作为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又不能简单地“以票定等”,完全以测评结果代替对个人的全面考核。

3.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职务晋升、津贴发放、岗位聘用、奖惩等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优秀者,由学校颁发优秀证书,给予表彰。

4.本年度是第一次实行网上填报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操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人事劳资科周丽丽(86869127)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信息技术部陈伟(86869303)联系。

5.  如本人忘记学校工号的可联系一临院办(85038002;内线6424)。

附件.rar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71229